第十六届江苏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舞弊造假
按语:青少年科技比赛,原本是充满阳光、幻想与希望的公允活动,然而、获奖人可保送大学的利益驱动、因此、舞弊造假、科技腐败可使她骤然变成斜恶的竟技场。
2005年在南京举办的,第十六届“江苏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中(以下简称大赛),大赛组会的人员和评委们公开沆瀣舞弊造假,充当“黑哨”肆无忌惮。
2005年的2月至5月间,江苏全省的孩子捧着呕心沥血的发明成果在南京参加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他们瞪着明亮的眼睛,期待着大赛的公正的结果,可是,大赛组委会的程为民和评委们却在大赛的进行之中摇身一变成了科技腐败的恶魔,程为民和评委们一边挽袖赤膊不厌其烦的反复建议和参与修改某些学生的参赛作品,然后“满意”地将其评为大赛中的“一等奖”;而另一边却恶意贬低某些学生的参赛作品,其良心何在!心下何忍!我要问江苏省科协主席顾冠群等某些人:“难道这些在大赛中遭到程为民和评委们恶意贬低的孩子们,不是江苏人吗”!
2005年6月7日、我实名、依道理、依证据、依法律给江苏省科协主席顾冠群和中国有关部门挂号寄去了控告信。
2005年7月6日,江苏省科协给我寄来了盖有朱红大印的答复信说:“是工作需要,也是一种职务工作”。(该答复信中,查清的“评委造假的全过程与事实”,比我控告信中写明的事实还要严重,该答复信可作为书面证据)
2005年7月26日、我再次向国家多部门寄去挂号信,控告江苏省科协公开纵容科技造假的腐败恶行,可是、一等、七个多月均无回信,如石沉大海。
据此,2006年2月28日、时隔7个多月,我再次向国家多部门寄去挂号信,追问:“为什么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信访条例》规定给我回信”?(挂号信的回执,可作为证据)
2006年4月18日、江苏省信访局(迟迟)寄来的“难产的”回信说:“你所反映江苏省青少年科技大赛的评奖问题,应以省科协的答复信为准”。
江苏省信访局“回信”的依据是什么?我依理、依据、依法上书几千字的控告信,仅仅得到了省信访局这样一句没有任何根据亵渎国家法律的回信,其道理何在?法理何在???
我不知道什么是“天下的乌鸦一般黑”,但是、我知道:国家信访部门都不讲理了,再告也没有作用了。
悲哀是:江苏《扬子晚报》和《现代快报》的记者曾对此事作过调查,并写过报道,但是、报社就是不发稿。中国的媒体势利化了。
在“第十六届江苏省青少年科技大赛”中,程为民和评委们这样先当“指导老师”;后当“评委”;捧一个、踩一个的做法显失公平,《民法通则》第4条中的规定:“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是最好的诠释。
大赛中程为民和评委们的这些做法,是典型的舞弊造假与科技腐败。江苏省科协主席顾冠群等某些人,是靠什么起家的,我不知到,但是,他们公开包庇、纵容大赛中的舞弊造假行为,并且将“舞弊造假的行为”认定是“职务工作”有悖逻辑、常识、道德和国家法律,可看出他们平时的惯性和习以为常,以及官僚、蛮横、指鹿为马的霸道嘴脸。
一叶知秋,如果全国的青少年都搞科技腐败,中国还有救吗???
从2006年8月10日起,我实名在强国社区、 bokee社区、凤凰网、新浪网、新华网论坛、徐州淮海网、江苏金陵社区、江苏龙虎论坛等等网站,公开点着江苏省科协的名发贴揭露此事,至今已9个多月了,可是、江苏省科协的领导们至今装呆卖傻、无动于衷,人若知错不改,就是无赖。
请注意!!!(如若不信,你可以在雅虎、百度等网页的窗口中,随便的,分别打入“ 科技大赛造假,内行歹坏,科技大赛腐败”等关键词,然后点击搜索,即可看到,我6000多字详实文章的全文,当你看过“文章的全文”后,定会有一个全新的认识!!!)
刘汉民 2004/4/24
ps:我是感觉没有话说了,中国才60年的寿命就已经如此腐朽,它还能活多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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